在食品包裝上的成份說明文字有字體大小的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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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為平面設計師,除了視覺設計的創意與美感外,相關的法規規范也是要常常注意的。衛生署為了保 障一般消費者在選購商品時,能清楚獲得應有的商品資訊外,在食品包裝上也規范了標示上的字體大 小。依據「食品衛生管理法施行細則」中第十三條規定: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及食品添加物之標示, 字體之長度及寬度不得小于二毫米。但最大表面積不足十平方公分之小包裝,除品名、廠商名稱及有 效日期外,其他項目標示字體之長度及寬度得小于二毫米。除了此項外,尚有許多食品包裝上需注意 的事項與規定,是平面設計師也應該多加了解的。相關法規可上食品資訊網查詢